6省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行业政策|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解读
8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
《总体方案》中8次提及融资租赁
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先行探路开始,我国自贸区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此次《总体方案》中新设的6大自贸区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而6省中有5省提到了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政策条例更是高达8条,每一条对未来的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山东自贸试验区
1.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2.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
广西自贸试验区
1.支持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现货交易、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业务。
2.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培育融资租赁主体。
河北自贸试验区
1.大兴机场片区重点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科技、融资租赁等产业,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2.探索研究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云南自贸试验区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开展境内外租赁业务。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参与租赁业境外融资、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对外汇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等涉外业务试点。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
国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设立流程解析
1)申请外商投资备案回执
申请材料:境外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拟任董监高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备案承诺书、实际控制人架构图等。
2)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备案
申请材料:外商投资备案回执、拟任董监高任职书及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材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注册设立申请书、出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章程、企业涉税信息表等。
3)印章备案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印章备案申请表
4)银行开户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印章备案回执、法人私章、企业公章、财务章。
5)税务备案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