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板承载力检测可供执行的标准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GB/T 14040-2007)和《乡村建设用混凝土圆孔板》(GB 12987-2008)两个,检验时应依据哪个产品标准进行呢?根据GB/T 14040-2007和GB 12987-2008的适用范围、03ZG401结构图集和96EG404设计图集,结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和房屋建筑设计规范,3层以下房屋用作建筑的楼面,可执行GB 12987-2008、 GB/T 14040-2007或现浇,而4层以上房屋用作建筑的楼面须执行GB/T 14040-2007或现浇。
楼板的检验项目:
无论楼板执行哪个标准,一级楼板均不允许出现裂缝。按照《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8)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GB 50204-2002)及产品标准之规定,楼板主要检验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混凝土强度、挠度、承载力和抗裂6项指标,而不需用检测裂缝宽度。
外观质量:主控项目不应有露筋、孔洞和裂缝等严重缺陷,还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
尺寸偏差:几何尺寸中高度(±5)、侧向弯曲(l/750且<20)和主筋保护层厚度(+5,-3)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楼板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不小于30MPa,检验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进行。
力学性能:楼板的力学性能只检验承载力、抗裂和挠度3个参数。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应在0℃以上的温度环境中进行试验;远离振源,场地平整,支墩基础应坚实;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经检验合格;严禁碰撞受力的楼板用于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养护时间达到28天。进行力学性能的楼板是在外观质量检验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抽取3块,1块用于检验,2块备检。
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看,我国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地方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持与制度参考
根据建设部门下发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文件,市、县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专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事宜,参与危房鉴定与改造工作。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有制定关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一规定也不能作为地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的法律支持。缺少法律的保护,有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参照,增加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管理的难度。
(二)缺少人才支持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也是一项牵涉利益非常广泛的工作,作为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人员要具备职业道德,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工作,还要熟悉相关业务技能,熟练运用各种检测鉴定技术和设备,确保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准确度。但大部分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人员是从规划建设部门抽调的,对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对新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制度不是很熟悉,由于身兼多职,也使其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工作,降低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的效率。
(三)工作制度不完善
部分地区的领导人员没有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等到安全事故发生才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缺少关注,领导没有制定科学的工作制度,工作开展存在随意性。人员管理不严格,没有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增加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工作漏洞。
(四)社会形象差
我国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行政机构设立时间比较晚,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检测设备和检测资金不足,在工作中出现错误鉴定房屋建筑安全级别,损害了有关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总体来说,目前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水平已经达不到现代房屋安全管理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