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是海峡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结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该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方面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项货物,凭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ECF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所有清单内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3年内全部降为零。
优惠原产地证书不仅是货物原产地身份的证明,也是出口国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优惠原产地证书正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要能拥有一张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就能享受关税优惠政策,企业对原产地优惠政策认识不足、不积极主动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致使企业白白丢掉到手的实惠。
大陆和台湾双方对列入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内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大陆总计给予台湾557项货品纳入早收清单关税优惠,而台湾给予大陆的早收清单产品总计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等产品。
《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定》(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办理须知:
(1)签证地区:台湾
(2)证书名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3)签证产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267种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
(4)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