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针对量测人体额温基准设计,使用非常简单、方便。1秒可准确测温,无镭射点,免除对眼睛之潜在伤害,不需接触人体皮肤,避免交叉感染,一键测温,排查流感。适合家庭用户、宾馆、图书馆、大型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用于医院、学校、海关、机场等综合性场所,还可以提供给医务人员在诊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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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和目的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见 2.2.15的定义)的安全。 本标准主要涉及安全问题,但它也包括一些与安全有关的可靠运行的要求。本标准涉及的设备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安全方面危险未被考虑。 除非标准正文中明确指明外,标准中的附录内容不要求强制执行。1.2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通用要求,并作为医用电气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标准的基 础。1.3* 专用标准 专用标准优先于本通用标准。 1.4 环境条件 见第二篇。 1.5 并列标准在医用电气设备系列标准中,并列标准规定安全通用要求应适用于: ——一组医用电气设备(例如:放射设备);——在通用安全标准中未充分陈述的,所有医用电气设备的某一特性(例如电磁兼容性)。若某一并列标准适用于某一专用标准,则专用标准优先于此并列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电压”和“电流”是指交流、直流或复合的电压或电流的有效值。 ——助动词 “应”表示为要符合本标准应强制执行的某项要求或某项试验。“宜”表示为要符合本标准建议执行的某项要求或某项试验,但不是强制性的。 “可”用来说明为达到某项要求或某项试验所容许的方法。2.1 设备部件、辅件和附件 2.1.1 调节孔盖 access cover外壳或防护件上的部件,通过它才可能接触到设备的某些部件,以达到调整、检查、更换 或修理目的。 2.1.2 可触及金属部分 accessible metal part 不使用工具即可接触到的设备上的金属部分。参见 2.1.22。 2.1.3 附件 accessory 为实现设备的预期用途,或为实现设备的预期用途提供方便,或为改善设备的预期用途,或为增加设备的附加功能,所必需的和(或)适合于与设备一起使用的选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