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市区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原件,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
3、公司章程(新)(提交复印件);
4、验资报告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已开展业务的应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拥有者房产证明,租期不少于1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交复印件);a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提交原件盖章);
7、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相当于无不良记录的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文本(提交复印件);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提交复印件);
10、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写明用工单位、派遣人数、派遣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盖公章;
11、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