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随便引入潜在危害的不确定的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该法规将原指令集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根据REACH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的:
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PBT类: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
vPvB类: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2012年的SVHC候选名单
一个会员国主管机关或机构可以建议列入物质SVHC候选清单上的上述物业准备卷宗。邀请有兴趣的人士评论的档案,已经准备的物质。这个鉴定过程中产生的结果是建立一个确定的物质,将这些视为授权的候选人名单。(SVHC候选清单“)。
授权,并从候选人名单中的一些物质,将优先列入附件XIV(SVHC的授权清单“)。授权名单的物质,不会被允许使用,投放市场后,要设置的,除非该公司被授予授权之日起或进口到欧盟的。
SVHC更新历程
2008年10月28日,RECHA发布第一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R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R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R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R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R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R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2012年06月18日,R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共计84项;
2012年12月19日,R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2013年06月30日,R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2013年12月16日,R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2014年06月16日,R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2014年12月17日,R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2015年06月15日,R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2015年12月17日,R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2016年06月20日,RR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2017年01月12日,RECHA发布第十六批SVHC清单(7项),共计173项。
2017年07月07日,RECHA发布第十七批SVHC清单(1项),共计174项。
2018年01月15日,RECHA发布第十八批SVHC清单(7项),共计18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