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财务公司基本上属于放贷人公司。放贷人牌照是由警署发的。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的是吸收公众存款机构。商业银行属于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发牌照。商业银行的牌照属于金融管理局发的全牌照,具备存款和贷款等业务功能。银行的放贷与警署无关。
转让的香港财务公司情况
第一个标的:
1.公司成立时间:200X年
2.牌照:香港放债人持牌人
3.资产:带资产及业务转让,已提供2016年税务报表"
第二个标的:
1.牌照報價:X00萬,不带业务单牌照价格
2.业务:目前正常,主要从事私人贷款,详细信息需要详细沟通。
3.辦公場地:2200呎面積,可坐20人,月租連管理费53000;其中会議室佔200呎。
4.公司成立时间:200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