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 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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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专注,专心,因为专心,专业
一、申请CE认证的必要性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
●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
●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
二、申请CE认证的好处
●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内容十分复杂,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
●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可以Zui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
●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
●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
●一旦遭到欧盟国家的处罚,认证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降低了企业的风险。
三、申请CE认证的程序
●由企业提出申请;
●双方签订认证合同;
●企业提供检测样品和技术文件;
●进行样品检测和技术文件评审;
●发放符合性证书:
●企业签发合格声明;
●由企业在产品上贴附CE标记。
CE认证标志大小规定
欧巿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CE标志后,目前在实行上已有严格的趋势,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CE标志时,并未完全根据有关大小规定制作,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CE标志、商品名称、商标、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必须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粘贴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具,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巿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 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
厚度至少要高度的1/5
(在此至少要20×1/5=4mm)
如图外围半径为10mm
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10×0.8=8mm)
图为高度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
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商名称、商标及地址。合乎规定之CE。
适用CE标志的指令
截止1997年12月,欧共体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如下,现将适用产品、指令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分别列表:
Directive Title CERef Entry into force
指令名称 编号开始日期和强制日期
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EC 1.1.1992 1.1.1996
Low VoltageElectrical Products
低电压指令 2006/95/EEC1.1.1995 1.1.1997
Toys
玩具指令 88/378/EEC1.1.1990
SimplePressure-vessels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87/404/EEC 1.7.1992
ConstructionProducts
建筑产品 89/106/EEC27.6.1991
Machines
机械指令 2006/42/EEC1.1.1993 1.1.1995
PersonalProtective Equipment
个人防护设备指令89/686/EEC 1.7.1995
Non-automaticWeighing Machines
非自动称量仪器指令90/384/EEC 1.1.1993
Active ImplantableMedical Devices
可移植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 1.1.1993 1.1.1995
MedicalDevices-general
普通医疗器械指令 93/42/EEC1.1.1995 15.6.1998/4/3
GasAppliances
燃具炉具指令 90/396/EEC1.1.1992 1.1.1996
TelecommunicationsTerminal Equipment
电信终端设备指令 99/5/EEC6.11.1992
Boilers
锅炉指令 92/42/EEC1.1.1994 1.1.1998
Explosives
爆破器材指令 93/15/EEC1.1.1995 1.1.2003
Satellite EarthSt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s
通讯卫星地面站指令93/97/EEC 1.5.1995 1.5.1997
Lifts
升降设备 95/16/EC1.1.1998 1.1.2000
Equipment for Use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用于爆炸性气体设备指令94/9/EC 1.3.1996 1.7.2003
Recreational Craft(Boats)
娱乐用船只指令 94/25/EC16.6.1996 16.6.1998
Non-simplePressure Vessels
非简单压力容器 97/23/EC1.7.1996 1.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