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不真实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第十六条检测人员不得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我公司以国内大型检测公司和国内土木工程高校为依托,有着雄厚的检测资源优势,公司员工以科学严谨,热诚公正的态度,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及时高效的优质服务。为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文书,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和智慧。
我公司拥有科学、的检测手段,配备很多的检测设备,我公司始终遵循“依靠科学、求证客观、追求公正、共建文明”的宗旨,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严谨诚信”的质量方针和“确保提供的鉴定意见的准确率达到”的质量目标。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精心组织和开展每一项鉴定活动。
柱位移、垂直度,砖砌测;圈梁、构造柱(芯柱)混凝土及钢筋施工;模板工程、钢筋工程(连接、安装)、钢筋焊接工程(焊接骨架、焊接网)、(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闪光对焊接头)检验批质量;混凝土工程、现浇结构工程(含设备基础)、装配式结构工程(预制构件)、(安装连接)、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石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电气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空载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施工日记,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市政工程还包括土质的干密度与佳含水量试验报告,测量复核记录,道路各层压实度试验记录,基础强度试验记录,路面弯沉试验报告;无损检测资料,混凝土取芯资料等。)
我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具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房屋加层改造鉴定、室内环境、设备安装、建筑幕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机构。原:《工程质量管理与监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培训-质量检测员 03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培训-质量检测员03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为上半月出版,主要栏目有“信息动态”、“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技术园地”、“研究探索”、“标准规范”、“质量事故”、“各抒己见”、“含英咀华”、“他山之石”、“你说我说”等。《工程质量》·“精品”为下半月出版,除以上栏目外,“政策导航”、“鲁班风向”、“精品建筑”、“细节品味”、“案例分析”、“地方采撷”、“安装设备”等栏目尤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