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按多少钱收费标准
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视频调度会及省校舍安全工程调度会的精神,确保我市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参照《深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鉴定范围
排查范围为各县区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幼儿园的所有校舍;鉴定范围为经排查后确认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所有幼儿园校舍。
二、排查方案
(一)排查内容
1、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情况。
2、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排查幼儿园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幼儿园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幼儿园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幼儿园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5)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幼儿园校舍;六度及以下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局部和整体出现险情的C级、D级幼儿园危房。
(二)工作方法
1、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县区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幼儿园综合性排查结论,逐园建立登记表存档。
2、校舍建筑安全排查
在确认幼儿园校舍场址安全或对建筑物不作迁移建设的情况下,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工作。
(1)收集信息资料。县区校安办组织幼儿园提前收集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
(2)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排查。县区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资料进行排查,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该地区的抗震要求,进行现场实际情况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县区消防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县区气象部门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5)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
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抗震安全检测报告办理单位检测单位:
一般办理民办幼儿园,可以找当地房管或者建设部门咨询,或者自己在网上搜索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委托对幼儿园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合理,快速有效,
二、那么办理学校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哪家
1、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
2、还有很多相关房屋抗震要求,无论是梁的钢筋配置还是混凝土的强度、钢材的抗拉强度都有详细的规范要求和严格的计算公
3、按有关规定,广州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也就是说,房屋设计建设至少能承受烈度为7度以内的地
4、房屋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房屋改建时
5、需要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内容包括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对原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鉴定、按改建结构进行结构抗震验算。
住建工程检测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抗震性能和改建方案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
办理学校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一般怎么收费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房屋建筑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二)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四)建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五)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