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RoHS JIS C 0950:2008 (实施日期:2008年7月1日)
日本新版工业标准法令 JIS C 0950:2008 已于 2008年1月21日制订完成,于2008年7月1日起生效。而旧版JIS C 0950:2005 则有6个月的缓冲期至7月底,将于2008年7月31日作废
该标准规定了七大类电子及电气设备 ( 个人计算机、冷气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干衣机 ) 中的特定化学物质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 的含有标识方法。参考值是与EU ROHS是一致的。
JIS C 0950:2008 和旧版的主要差异在于排外项目和标识部分的修改。
排外项目:同样列于附录B下的排外项目,由原订的25项新增为29项,每一项的叙述更为详细。
新版标识:新标准只有关于超过有害物质质量百分比含量参考值的产品的橙色标志,而完全剔除了旧标准里的绿色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