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针对纺织服装的法规包含纺织服装标签类法规:纺织品标签法规16 CFR 303,羊毛产品标签法案16 CFR300;燃烧类法规:纺织服装燃烧16 CFR 1610,儿童睡衣燃烧法规16 CFR1615&1616;环保有害物质法规:CPSIA、加州65等相关法案,法规详情可参见如下:
法规名称
| 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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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303纺织品标签法案
16 CFR 300羊毛产品标签法案 | 上述法规规定,在美国销售的大部分纺织品和羊毛产品都应该加贴标签,标签的主要
内容包括:纤维名称和含量、产地国以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身份等。 |
16 CFR1610服用纺织品燃烧要求
| 规定了三个级别的燃烧性能:
1级:常规可燃性 服装及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等于或大于3.5s。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大于7s。 其他:当火焰的燃烧非常弱以至于没有点燃或没有使织物底部燃烧,在0s-7s的时间内快速表面闪焰的纺织品。 2级:中等易燃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在4s-7s。用于服装时需慎重。 3级:快速剧烈燃烧 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3.5s。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4s,并且基布熔融或点燃。 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 |
16 CFR1615&1616儿童睡衣燃烧要求
| 针对儿童睡衣防火作了严格的规范,所有作为儿童睡衣用途之成衣或材料,必需符合此规范。试样悬挂在测试架上,火焰在测试样的底部点火燃烧3秒钟后,再把火焰移开,待测试样上火焰自行熄灭后,量测燃烧毁损部份之长度。总的要求:
1、5个样品平均的炭化不超过7英寸; 2、任何一个单独的样品不超过10英寸. |
CPSIA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 1、儿童产品涂层铅含量不能超过90ppm;儿童产品基材铅含量不能超过100ppm;
2、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不能超过1000ppm,其中细节如下: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3岁以下的儿童护理产品有6p要求,分别是:DEHP、DBP、BBP、DIDP、DIDP和DNOP,每种均不能超过1000ppm;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护理用品,要求3P(DEHP/DBP/BBP)每P≤1000p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