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了跨境贸易及电商发展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为了当前外贸的新标签。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跨境贸易模式,成为进出口企业降低通关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12号公告,增列代码“96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于该监管方式,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7号公告,增列了“1210”海关监管方式,全程“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2016年,海关总署发布第75号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9610和1210都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9610就是俗称为“集货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以出口为例,电子商务企业向海外出售的货物以邮、快件等方式运输,分批核放出境,之后定期将已核放的清单归并形成报关单。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1210俗称为“备货模式”,还是以出口为例,保税仓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经过监管区,到每月月底来汇总数量之后,再一次性口岸集报,生成一份正式报关单。所以说,1210操作起来比9610要简单的多,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但1210的适用范围是有限制的,1210进口时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属于保税监管场所,是不属于1210监管方式范围内的。4月24日,南京宏康报关有限公司母公司宏坤供应链集团正式开通“一站式1210保税进口”业务。以“绿道优品”申报的62批韩国产“LANEIGE兰芝”等品牌的化妆品订单,经过分拣、打包、海关查验后,从宏坤集团位于南京龙潭综保区的1号仓库,顺利清关出库,这标志着南京市首个“一站式1210保税进口”业务正式开通。
与国内其他电商平台保税进口方式不同的是,宏坤集团的“一站式1210保税进口业务”的技术优势比较突出,特点在于“一个主体、一站服务、一次完成”,所涉业务的订单数据、支付数据、通关数据、物流数据在宏坤集团的绿道平台系统内无缝对接并一次性完成,真正实现了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跨境全链路真实交易交付”,所有数据都有据可依,所有流程都合规高效。随着宏坤集团“一站式1210保税进口”业务在作为综试区的南京跑通,全国消费者“海淘”的商品从宏坤位于南京龙潭的保税仓发货,可以享受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和备案要求,以及特殊区域一线进境免办检验检疫手续等贸易便利化政策,这使得进口商品交易成本大幅下降,服务效率随之提高,同时也会将绿道平台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商资源潜能得到充分释放,商品种类、SKU库也将得到全面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