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流转速度,天津保税区海关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直通”。此前企业从保税物流园区空运调拨到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的货物,需要经物流园区——天津机场海关——当地机场海关——其他特殊监管区几次转关,手续繁琐,物流成本较高。2006年8月1日,天津保税区海关与深圳海关和杭州海关签署的《对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直通合作监管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实施,货物只需申报一次转关,就可从物流园区转至其他特殊监管区。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关共办理此项业务433票,货运量358吨,货值7482万美元。据测算,该转关模式使货物到杭州的运输时间,由此前的33小时减少为采用陆空联运后的9个小时,物流成本节约38%。到深圳的时间由66小时缩短到12小时,物流成本节约61%,此项举措使得园区的国际物流运转更加高效便捷,进一步增强了区域竞争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
1.转厂,保税区-日游报关:
国内货物进入深圳保税区仓库即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一 日游”代替出口复进口和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的”香港一 日
游”,保税区-日游时效快、运输成本低更能满足现代化企业的要求。
2.国际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货物利用保税区关税豁免的政策仓储、保税仓包装贴标刷唛等。代替香港仓库节省仓库租赁成本和人工成本。
例如从美国采购的货物经过香港,可以利用保税区进行仓储分拣更换包装,再转口到其它国家和地区。
3.保税区包装、组装、流通性简单加工:
可以在保税区仓库开展不改变货物商品编码的流通简单加工,比如在保税区集中采购国内的货物进行包装贴标再出口到国外;
部分包装材料从中国工厂提供,货物在国外采购,但是货物终不是进口到中国而是出口到第三方国家,可以利用保税区仓库进行
包装,分拣贴标。
下列情况的负物不得存入保祝仓库:
海关规定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如汽车、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等;. 按规定须提供许可证件而企业不能提供的货物,如易制毒化学品、军民用化学品、废旧物资等;.申报进仓货物超经营范围的 ;.申报进仓货物超仓储能力的; . 申报进口备料仓库的保税货物超企业年加工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