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标准局(KEBS)于2005 年9 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前标准符合性验证计划(PVOC)。PVO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在出货前获得符合性证书(COC),到港时提供给肯尼亚海关,否则将无法入境。如果没有COC 特殊情况下可由KEBS决定对该批货物实施检验,并处以罚款。
肯尼亚项目管控范围:
管控产品大致分类为:食品、纺织品和服装制品、钢铁制品、手工具、建筑材料
肯尼亚PVOC 证书办理流程
1、向肯尼亚政府授权的第三方机构中国符合性证书受理办事处——ICTS提交IDF、产品的测试报告(英文)或者工厂质量体系ISO英文版+工厂英文质检报告、装箱单、形式发票、产品图片、包装图片以及PVOC 申请表。
(备注:进口许可证Import DeclarationForm(IDF),是肯尼亚进口商在确定双方贸易的情况下,在当地政府机关申请,此为肯尼亚批次检验的必备文件之一。)
2、第三方机构审核文件,审核通过后安排验货,验货主要是目测,检验范围是货品表面质量、数量、包装、标识、唛头等是否符合肯尼亚标准。(审核资料与大货必须相符)
获得PVoC 认证有三种方式:
方式a):每批货物检验及测试
出口商联系所在国的PVOC办事处,提交填写好的认证申请书(RFC)和本批货物的形成发
票,或者由肯尼亚进口商提交进口声明表格(IDF)和形成发票复印件,启动PVoC 过程。
PVOC 办事处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其是否满足肯尼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抽取样品进行测
试,如果测试结果合格,将根据进口商提供的货物Zui终发票颁发COC 证书(对于航空运输,允
许根据形式发票颁发证书)。
方式a)的COC 证书有效期为90 天,只对该批次的货物有效。(食品、药品、化学物品只能使用方式a)。
方式b):产品注册、检验及有限测试
如果同样一种产品多次出口到肯尼亚,建议使用方式b)。出口商向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产品符合肯尼亚标准/技术规范或的自我声明,以及由按照ISO/IEC标准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审核出口商提交的文件,如发现问题,将要求整改。确认产品满足要求后,PVOC中心将颁布产品登记证。
出货时出口商应向PVOC办事处提交产品登记证复印件、认证申请书和货物的形式发票,PVOC办事处同样要对货物进行检验,但只对个别批次抽样测试。出口商还需提供货物Zui终发票,PVOC办事处审核各种文件后颁发COC证书。
产品登记证有效期1年,产品须持续满足登记要求。如果产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产品也必须相应进行产品登记证的修改。
方式c):产品认可
产品登记后如果质量稳定,在较长时间内持续满足符合性要求,可向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申请许可证。PVOC中心将审核产品的测试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试验。还将对工厂的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经过以上各步骤的审核后,制造商将获得这种类型产品的许可证。以后产品在出口时,制造商只需要提供认证申请书(RFC)、Zui终商业发票及许可证复印件,PVOC办事处即可颁发证书,无需每次验货和产品测试。
肯尼亚PVOC 证书办理周期:
①审核时间:2-3 个工作日
②验货时间:根据检验部门和客户的具体行程再定现场检验日期。
③出证时间:验货通过后,将在3 个工作日出草稿件给予客户确认(验货当场通过后,即可先出货)。
肯尼亚PVoC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1、产品、内外包装标签及保质期
所有标签需为英语或斯瓦西里语。原产地(Made in China)—非常重要,还需要产品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级、类别等基本内容。袋装产品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需标出每袋的数量及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在抵达肯尼亚时距离过期的时间须为保质期的75%或以上。
2、假冒产品
假冒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也不能获取证书。
3、摩托车
所有二手摩托车需符合肯尼亚KS1515:2000标准,部分特殊类型的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不适用于“右侧驾驶”及“使用年限”的要求。
4、熏蒸证书
根据肯尼亚植物卫生检验服务机构(KEPHIS)2009 年7 月27日的备忘录文件要求,所有由未经处理的原木进行木质包装的产品在发货前须进行熏蒸处理,并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