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M认证流程
1.第三方的实验室)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2.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实验室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3.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4.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5.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6.客户可自行或者交由实验室完成澳洲网站注册工作。
RCM认证的产品范围
1.Safety(产品安全认证)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
2).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Essential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Equipment);。
2、EMC(电磁兼容性)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ACT1992)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然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