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培训机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抗震规范》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1)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
2)除1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3)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较高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从目前我国抗震鉴定方法中可以看出,主要分为两个等级,其中级主要包括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以及局部构造等为主,第二级别则是以抗震能力指数为指标来进行具体的判定。从这两个方面上看,如果级鉴定没有达到标准,就应该进行第二级鉴定。可见,抗震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在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所采用的鉴定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1)对已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判断。
从这一层面上看,主要包括抗震构造、承载力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不仅如此,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等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对现有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判断是现如今,我国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的主要方式。
2)抗震鉴定工作需要从主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等方面来着手分析。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建筑结构,在对抗震性能进行判定的过程中都应该抓住主要部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建筑结构进行分析。
3)根据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来进行抗震鉴定工作。
对于不同地段的建筑物来说,所采用的抗震方式也不同。如果建筑地基所处的场地环境较好,可以不进行抗震鉴定工作,或者是鉴定次数可以适当地减少。对于一些地基环境不利的地区,需要将抗震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4)合理性检验。所谓的合理性检验就是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房屋规则和程的尺寸等因素来进行。在建筑结构鉴定工作中,要根据抗震条件的不同来不断提升抗震工作的需求量。
5)对抗震鉴定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控制。
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建筑结构的强度等级来选择不同的抗震材料。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升建筑结构的整体承载力,对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