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州从事旅游业务,向文体旅游局申请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经营,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由深圳文体旅游局政策规定,设立入境游国内旅行社、出境游国际旅行社都必须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才准予提交材料,根据当地具体旅游规划,审核办公场地,各方面都满足标准的才会审核通过。很多朋友办理旅行社许可证,满足条件,多数没有通过面谈及现场审核,如今旅游监管已经很严格了,成立旅行社并没有大家想的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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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自有或租用的办公场地,租期不少于1年的办公营业用房;
2.必备的办公设备,具有2部电话机,联网至市文体旅游局的计算机、打印传真机等;
3.旅游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
5.旅行社责任险及缴费票据保单;
6.具备从业导游3名。
深圳旅行社满两年申请出境游国际旅行社条件:
1. 旅行社取得许可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满两年;
2. 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3. 出境游质量保证金140万元,包括原有20万元,依法取得银行担保;
4. 旅行社责任险保单。
深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一)旅游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即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申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四)申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六)在深圳文体旅游局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