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木托盘的性能及特点,均来自于木材本身,材料是决定木托盘应用及价格的决定性因素。
1、杨木:属阔叶树种,材质疏松而软,耐用性差,是用于制造承重要求不高的托盘。
2、松木:属针叶树种,种类较多,适用性广。落叶松/黄花松/白松/红松纹理粗实,木质硬,色白,外观美丽,多用于制造精细包装物,但价格较高。
托盘的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托盘的正确使用和存放条件。在实际使用中,叉车的不当操作是造成托盘损坏主要的因素,约占80﹪以上。托盘的不超载使用和正确放置(确保受力在主要承重处)也非常重要。
目前国内木制托盘的材料主要有松杂木,松木,硬杂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盘的不同使用性能。欧洲托盘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白杨木。木制托盘进行干燥定型处理,减少水分,消除内应力,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理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用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况采用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进行精整,防滑处理处理。
深圳胶合板托盘的特点
出口免熏蒸、无虫蛀、免熏蒸、免消毒,不受时间限制。可直接出口欧美及。该产品符合的入境和环保要求,是出口产品的好帮手。(胶合板属于人造板类材料又叫多层板),本公司均选用厚度12~25mm 的优质板材做为托盘原料,坚固耐用,除可生产符合各国标准的产品外,也可根据用户需求订做各种尺寸托盘
深圳木托盘的主要作用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木托盘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深圳木包装箱技术要求
1. 使用符合标准的红松木、白松木、杨木、杉木、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及其它韧性较好板材加工,不允许用死木等劣质原木。
2. 规格板的尺寸、允许偏差按《木包装箱图纸》及《木包装箱制作验收标准》
4.2. 包装箱拼板要求
1. 拼板尺寸公差按拼合后的整体来验收,公差为±3mm,拼板的板与板间距<3mm
4.3. 包装箱外形要求
4.3.1. 整个箱体方正,美观,对角线偏差≤10mm;箱体板材颜色基本一致;板材表面洁净,不允许附着污物。
4.4. 板材品质
1. 腐朽:出口箱板材不允许存在;国内箱板材允许单面存在,长度、宽度、厚度不超过构件的1/4,腐朽的部位须有坚固性。
2. 变色:出口箱板材不允许有变色; 国内箱板材允许霉菌变色面积不得超过所在材面面积的25%,其它变色不允许存在。
3. 虫眼:出口箱板材上不允许存在;国内箱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不允许密集存在,直径小于8mm的虫眼不超过10个;直径大于8mm的虫眼不允许存在;不影响构件的完整性和坚固性。
4. 裂纹:堵头、堵头带板不允许开裂(不影响外观和强度的情况下,允许表面有浅短的皲裂)裂纹不超过板长的5%,裂纹的间距大于200mm以上;裂纹方向应与木板方向一致,其它方向裂纹不允许存在。
.5. 木节:坚固木节的直径不超过板宽的20%,非坚固性木节的直径不超过板宽的10%,任意板材长1000mm范围内允许的木节个数不超过5个(小于3mm的不计)。对于杉木,任意木材长1000mm范围内允许直径小于15mm的木节个数不超过10个。
6. 弯曲:木板平直度以不影响封箱钉合,允许弯曲度不超过0.6%。
7. 树皮:出口箱板材上不允许有树皮。宽度≤1/3板宽,厚≤1/4板厚,长度≤1/3板长;同一面,两边部不允许存在。
8. 斜纹:沿板材长度方向倾斜的长度不超过板材水平长的10%
9. 材质:不允许松软、疏脆,进水、干裂。
4.5. 板材湿度
4.5.1. (本条中规定的含水率为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值)经过脱脂、脱水、烘干处理,出口箱板材湿度不超过20%且不低于8%,国内箱板材湿度不超过25%且不低于8%。
4.5.2. 干燥锯材的各项含水率指标,均按GB1931-80《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4.6. 板材厚度(在板长范围内除去两端15mm的任意无钝棱部位检测):板材各部厚度按各包装箱的示意图要求,公差±2mm
4.7. 板材宽度(在板长范围内除去两端15mm的任意无钝棱部位检测):板材各部宽度尺寸按各包装箱的示意图要求,公差为±2mm
4.8. 板材长度(锯材两端面之间的尺寸):各板材长度尺寸按包装箱示意图要求,公差为±2mm
4.9. 木包装箱用钉
4.9.1. 用钉规格按照《木箱名称示意图》
4.9.2. 用钉要求按照《木箱名称示意图》
4.9.3. 制作木箱时,铁钉的位置不允许有木节、虫眼、开裂等影响坚固性的缺陷。
4.9.4. 组合板不得有错钉、透钉、少钉、浮钉,钉尖未弯入板内的现象。
4.10. 木包装箱包角钢带
4.10.1. 包角钢带按照相应的木箱类型示意图要求
4.11. 包装箱唛头
4.11.1. 三防标志用黑色油漆在堵头带相应位置印制,字体清晰;三防标志下方用黑色油漆印制“空气面”、“开箱面”(见木箱示意图)
4.12. 木箱牢固性要求
4.12.1. 木箱经震动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后其变形应不影响运输和储存,内装玻璃无破损为合格。具体试验按JC/T513-1993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