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名
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企业名称
在登记主管机关同一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有相同或者相近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应以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以有限公司为例,例如:广东+创业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殊字样:
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公司名称在注册前需要进行审核,因为各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无法通过,所以为了提高通过率,一般建议多准备几个心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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