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公司年报是什么?
年报是工商局针对企业上一年度的基本经营情况的一个综合审核。年报需递交公司的相关税务报表(如: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及工商相关信息(如:地址是否异常、工商是否变更、经营是否异常),经工商部门审核之后,予以是否通过的通知。
年报范围:凡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已满周年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时间: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该自然年度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自然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为什么要年报?
公司年报是维持公司基本运作的内容之一。如今工商部门对注册公司政策条款都已经放宽,如何监督、验证工商的正常性与正规性?就体现在年报上。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对企业进行审查。
(举例:汽车每年都要年检,如果不年检就无法上路,被查到就会没收车辆。企业也是如此,不年检将无法正常运营)
三、企业年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报和公示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虚假失真的,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异常状态);
满3年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不做年报会怎么样?
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下同),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5000元罚款;连续三个年度以上(含三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10000元罚款。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5000元罚款;连续三个年度以上(含三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10000元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信用惩戒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还会下面这些不良的后果:
1.公司会被纳入异常名录,这个不良记录,就算以后补年检了都会一直存在的;
2.连续三年未年检,公司会被吊销并无法恢复正常,只能注销;
3.企业不能做任何变更,如:地址、股东、经营范围等;不能参加投资或成立分支机构;
4.公司法人、股东等高管任职人员个人信誉受到影响,无法银行贷款、企业竞标项目;
5.年报未通过或逾期的公司,公司的法人必须亲自配合到场(企业管理科递交说明书)并有一定罚款。此点针对外地客户不能过来深圳很有效果;
6.合作方能在信用平台上查到不良信息。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吴工业区2栋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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