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本是对企业的一个惩罚征收方式,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难以确定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的规定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的区分
并不是所有企业的核定征收都是惩罚。在很多地方,对新成立的公司,在公司账簿不全的情况下,当地会对该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在我国鼓励全民经商的时代,为了让企业能一直长久的走下去,核定后的税率也是蛮低的,这也导致了很多企业都用这种方式来节税。
核定征收节税方式
例如一家建筑企业,一年下来出去成本等费油还剩400万的利润,你以为这400万就是老板的吗?你错了,这400万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左后到老板手里的才是Zui终的利润。缴税100多万,很多老板都心疼啊!他们在拥有核定征收政策的地方新注册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着核定征收政策,再用这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与主体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转移400万的利润到这家个人独资,核定后纳税相当少,我们来计算一下:
增值税:400万/1.03*3%=11.65万;
附加税:11.65万*6%=0.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