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出售
保理合同是指—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所订立的合同,根据该合同:
⑴供应商可以或将要向保理商转让由供应商与其客户(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Z款,但主要供债务人个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所产生的应收Z款除外。
(2) 保理商应履行至少两项下述职能:
为供应商融通资金,包括贷款和预付款;
管理与应收Z款有关的账户(销售分户账);
代收应收Z款;
对债务人的拖欠提供坏账担保。”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ing ChainInternational,简称FCI)则将保理业务界定为:保理是融合了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应收Z款收取和坏账担保四项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商业保理公司转让中外合资
保理(FactoringServices)也称为应收Z款的综合融资服务,是基于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贸易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Z款,由商业保理公司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务管理、应收Z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商业保理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应用非常广泛!
商业保理允许一家企业向保理公司出售自身的应收Z款或权益,达到优化短期现金流的目的。
我国商业保理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庞大的保理市场需求和鼓励金融创新的guo家政策正迅速的助推行业发展,国际经验也说明商业保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