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客户要办理一份自由销售证书(中医药保健品商会盖章)
自由销售证书在中国的官方名称是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的要求,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药监部门可为企业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通常是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办理申请。
一、 经审查符合本管理办法的企业,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颁布〈自由销售证明〉。
二、 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必须出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区同级单位)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三、 对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需要提交对其产品负有法律负责的书面《保证书》(中英文对照)一份。
四、 对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相关机构的许可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 原料、设备、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出口产品要求开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除必须提供上述的材料外,同时提供所出口产品的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规格等,中英文名称各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商会的主要职能是对会员企业的外经贸经营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提供咨询服务。本商会的业务协调范围涵盖中药、西药原料和制剂、医疗器械、保健器材、医用敷料、生物药、保健品、功能性化妆品等行业企业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