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防护类
我国的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及《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6月1日实施,规定了医用外科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说明,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适用于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所佩佩戴的一次性口罩。
GB19083-2010 规范于2010-09-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规定了医用防护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说明,以及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医用防护口罩。
劳动防护类
我国的劳保口罩标准采用 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本标准于2006年3月2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主要针对工业防尘口罩,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标准根据口罩的过滤效率将口罩分为90(KN90、KP90)、95(KN95、KP95)、100(KN100、KP100)三个等级。
日常防护类口罩标准
由于使用环境不同、防护的主要对象不同,前两类口罩中的任何一个标准都不能完全适用于民用防雾霾(PM2.5)。
为了保护人们日常生活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门针对防雾霾等日常防护型口罩的国家标准发布了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该标准在口罩的分级上创新性的实现了与空气污染程度相匹配的方式,使人们可以在不同等级的污染程度下,根据口罩级别选择性佩戴,以达到防止细小颗粒物被吸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