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安全联盟在其网站上发文明确: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PPE)需满足REACH法规等要求。
conformityassessmentprocedureforPPE
remark:thisarticleisvalidfor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suchasprotectivemasks(typeFFP2orFFP3),protectiveglassesandfaceshields,protectiveglovesandgarments,etc.Theconformityassessmentproceduresformedicaldevices(e.g.medicalorsurgicalmasks)aredifferentandforthoseyoushouldseekinformationfromtherelevanttradeassociationsorauthorities.Themanufacturermustalsocheckofotherlegislationissimultaneouslyapplicabletotheproduct(e.g.REACHisalwaysapplicable).
译文如下:
PPE合格评定程序
备注:本文适用于个人防护设备(PPE),例如防护口罩(FFP2或FFP3型),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护手套和衣服等。医疗设备(例如医疗或外科手术)的合格评定程序面具)是不同的,对于那些面具,您应该从相关的贸易协会或当局那里寻求信息。制造商还必须检查适用于该产品的其他法规(例如,REACH始终适用)。
什么是REACH法规?
REACH是欧盟法规(EC)No.1907/2006《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简称。该法规于2006年12月31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为了保证该法规的顺利实施,欧盟专门成立了主管机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08年6月1日正式运作。
REACH法规管控哪些产品?
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只要涉及法规规定的与化学品有关的义务,就需要符合REACH法规。REACH法规管控范围非常广,包含了如电子电气产品、化工产品、汽车、玩具、家具、纺织产品等各种产品。
防护用品属于物品。
REACH对于有害物质的要求包括哪些?产品中SVHC候选物质的浓度未超过0.1%是否即可认为满足REACH法规要求?
REACH法规关于有害物质的要求主要涉及SVHC候选物质和附录XVII限制物质两个物质群,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必须考虑这两项要求。如果产品属于“物品”范畴,某项SVHC候选物质>0.1%,产品可以在欧盟销售,但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当SVHC候选物质>0.1%且出口量>1吨/年时,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后才可以销售。限制物质在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列出。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的受限制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值要求,将不能投放市场。
产品中SVHC候选物质的浓度未超过0.1%并不等同于满足REACH法规要求,还需要评估产品中是否可能违反附录XVII中的限制物质条款,在必要时通过测试判断是否满足附录XVII要求。
应对建议:
REACH法规被称为欧盟史上Zui严苛的法规之一,也比较复杂,嘉峪检测网提醒向欧盟出口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学习REACH法规要求;
2、对成品进行测试;
3、向上游供应商调查REACH符合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持续关注REACH法规Zui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