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单抬头:除非信用证上有特别要求,足以满足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清关要求。
双抬头:一栏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当且仅当具有以下AB两个特征时,:A.非广东省出运;B.并且贵公司抬头中含有非广东省地域特征。
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登记的公司。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报可在其名称、地址后加打“ONBEHALF OF (O/B)”,“CARE OF(C/O)”或“VIA”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称(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称、地址的不得申报。
第二栏: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三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四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卸货港必须是秘鲁的港口。
第五栏:该栏可注明客户定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出具的,应在此栏填写非缔约方经营者和货物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该栏填写的生产商名址应与第二栏的一致。
第六栏: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填写包装数量及种类。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INBULK)”。
第八栏:对应第七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在缔约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如货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要求的,应注明百分比。例如“PSR”60%,该百分比应高于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本6位HS编码所要求的百分比。附《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附件)。
第十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注明发票号、发票日期。
第十二栏:填写货物的价值。
第十三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出口秘鲁可以办理原产地证FORM R或者一般原产地证CO
办理FORMR的话,国外客户清关可以减免关税;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的话,只能用于清关,只能证明货物原产国,没有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
中秘原产地证商检局和贸促会都可以办理,公司没有在商检局或贸促会机构备案的话,提供装箱单和发票给代理即可办理,一个工作日即可出证
FORM.R是FORM.R证书和中国—秘鲁FTA证书的简称,全称为中国-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PERUFTA》。中国—秘鲁FTA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秘鲁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