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接联系,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合作项目建设,努力深化传统友谊,拓展合作空间。
直接退运货物的报关手续:
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应当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符合下列要求:(1)“备注”栏填写“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2)“监管方式”栏均填写“直接退运”(代码4500)。当事人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申报手续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先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请,再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填报出口报关单号。
因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当事人免予填制报关单,凭“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不需要交验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各种税费及滞带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对货物进境申报后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在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出境申报手续前,海关应当将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转关单数据予以撤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对因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经由原进境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