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发布了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成人日常防护口罩进行了较好规范,但该标准并不适用于儿童口罩。儿童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时期,需要重点保护,当前市售标称儿童口罩的产品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市场监管无标可依,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学龄儿童复学,家长如何为其选择合适的口罩等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热点。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适用于6岁至14岁儿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观质量和测试方法,提出了19项主要性能指标。
在防护性能方面,儿童防护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5%,防护效果不低于90%;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
考虑到儿童生理发育阶段的呼吸特征,儿童防护口罩要求呼气阻力和吸气阻力均不高于45Pa;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通气阻力不高于30Pa。在口罩佩戴的舒适性方面,标准推荐采用可调节式口罩带。
对于安全性能,《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提出,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和锐利边缘,不应明显影响视野;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导致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应经过有氯漂白;配有呼吸阀的口罩,其呼吸阀应牢固不变形,内部件不应脱落;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鼻夹应承受20次对折不断裂;口罩内层材料不应印花或染色。
标准严格规定了有害物质残留,甲醛含量不高于20mg/kg;口罩外层的印花图案不应掉色,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不得高于2μg/g;不得检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物质。
标准对于儿童口罩的使用给出了明确的佩戴安全警示。比如:儿童应在成年人看护下佩戴口罩,看护人应注意观察并教育儿童正确佩戴口罩。儿童佩戴口罩期间不应打闹或进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强度运动,不应拆卸呼吸阀及呼吸阀内部件;如佩戴期间出现呼吸不适、皮肤过敏等症状,应及时摘脱口罩,必要时应立即就医。口罩应及时更换,不建议口罩洗涤后重复使用,已使用的口罩不能交换等。出现呼吸困难儿童不建议佩戴口罩。
此次发布的《儿童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推荐标准,是由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产协”)牵头制定的我国儿童用口罩国家标准,为正确选择和佩戴儿童口罩、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依据,为儿童口罩生产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标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