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转增体系的完成,国家推行金税三期,这些系统的全面推进,使得以前大部分公司从外部买发票抵成本,抵增值税,抵所得税的做法慢慢无法继续实行。客户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强烈要求我们开具发票,而我们自然,必须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开发票给我们。
这样的做法,使得很多企业中以前都不在企业里面流转的业务,不得不回到企业中来,越来越多的利润从企业体外回到了企业体内,带来了企业利润的上升。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
企业利润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如何合理节税:
对于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节税筹划方案:
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
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节税效果比较:
假设xx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xx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A公司 | B企业 |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分红): |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万元 |
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 税款合计:14.56+15.51=30.07万元 |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30.07/500=6.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30.07=10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4.49/134.56=7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