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流程
第一步:确定产品符合的指令和协调标准
CE认证所涉及到的欧盟指令超过20个。这些指令分别覆盖了不同范围的产品,并且指令中列举了所覆盖产品的基本要求,很多产品涉及的指令不止一个。欧盟协调标准(“协调”标准是由欧盟标准委员会根据欧盟委员会在“新方法准入指令”的强制要求制定的标准)就是用来指导产品满足指令基本要求的详细技术文件,确认协调标准强制执行的日期。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CE认证模式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Zui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8种基本模式:
模式 A: 内部生产控制 (自我声明)
模式 B: EC 型式试验
模式 C: 符合型式
模式 D: 生产质量保证
模式 E: 产品质量保证
模式 F:产品验证
模式 G: 单元验证
模式 H: 全面质量保证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
第三步: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或者机构
根据您的产品所选择的符合性评定程序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您的产品所涉及到的每一个指令都对是否需要由第三方公告机构来参与CE的审核有详细的规定。有一部分产品必须要有公告机构实验室才能发相应的CE证书,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强制要求通过公告机构认证。公告机构都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的,并在NANDO(新方法指令公告机构及指定机构)的档案中有详细的清单。
第四步:测试产品并建立符合性评审程序
按照对用的产品协调标准丢实验室或者制造商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型式测试并且检查其是否符合欧盟法规(符合性评估流程),风险评估是评估流程中的基础规则,满足了欧盟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后,您才有可能满足欧盟官方法规的基本要求。
第五步:起草并保存指令要求的技术文件
制造商必须根据产品所符合指令的要求及风险评估的需要,建立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如果相关授权部门要求,制造商须将技术文件及EC符合性声明一起提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