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退税现在要办理退运产品
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1)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先了解下概念:什么是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退运贴标。它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产生出口退运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1.客户不付款,合同毁约,不想要了;
2.产品出去发现了质量问题;
3.包装不合格;
4.标签不合格;
5.时间超期,没有按合间送达,退货。 等等,反正当货要退回来时,总之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跟原因的。
修理物品转正式进出口(必须在复运出境日期前提前30天申请)需递交纸质资料;
1、进出口报关单、发票、装箱单及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2、申请报告;
3、转正式进出口协议;
4、《保证金收据》联复印件(出口修理物品可不提供)
5、海关认为必要其他资料
*修理物品转正式进出口后,原报关单监管方式修改为”一般贸易“征免修改为”照章征税“,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加上”修理物品转一般贸易“需补齐一般贸易所需的监管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