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查询所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存在近似商标或者被注册;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交商标注册的正式图样、名称以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3)商标注册处对申请商标进行审查,审查期约为1周;
(4)申请商标的审查结束后,商标注册处会给申请人下发受理回执的通知,时间为2周;
(5)商标注册处对受理的商标进行内部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的话会告知申请人,并给予申请人商标申请号和申请日期;
(6)商标审核通过后,会进入商标公告和异议期,异议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注册处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者所提出的异议无效,那么公告商标的异议期即可顺利通过;
(7)商标注册处会授予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将该商标记入记录档案;
(8)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而拟注册商标又没有遇到反对,则整个程序(由商标注册处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需时可短至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