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注册商标人的支配权
注册商标人的支配权关键就是指对商标注册所具有的专利权。在我国《商标法》要求:经国家商标局审批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为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人对该商标注册具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法规维护。商标专用权理应包含:
①所有权:注册商标人有权利在其商标注册审批应用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上应用该商标logo,在有关的大型活动中应用该商标logo。
②独占权:注册商标人对其商标注册具有唯一性的占有支配权,别的所有人不可在同样或相近产品或服务项目上私自应用两者之间商标注册同样或类似的商标logo。
③批准所有权:注册商标人有权利按照法律法规,根据签署商标logo应用批准合同书的方式,批准别人应用其商标注册。
④严禁权:对别人在同样或是相近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上私自应用两者之间商标注册同样或是类似的商标logo的个人行为,注册商标人有权利给予劝阻。
⑤质押权:注册商标人有权利在生产经营中以其商标注册做为质押物开展质押。
⑥转让权:注册商标人有权利根据法定条件将其商标注册有偿服务或是免费出让给别人。
⑦遗产继承:商标logo做为无形中资产,能够按照资产继承顺序由其合理合法继承者承继。
注册商标人的责任
①注册商标人理应对其应用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品质承担。批准别人应用其商标注册时,理应监管被批准人应用其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品质。
②注册商标人理应严苛依照新商标法的相关要求恰当应用其商标注册。
2、商标logo应用中应留意的难题
(1)商标注册应严苛依照《商标注册证》上审批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和核准应用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应用。
(2)注册商标人不可自主更改商标注册的文本、图型或是其组成;商标logo的申请注册人为名、详细地址或是别的申请注册事宜若有变动,必须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书。
(3)出让商标注册的,出让人与买受人理应签署转让合同,并相互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买受人理应确保应用该商标注册的产品质量。
(4)注册商标人会有应用商标注册的责任。假如商标注册自审批生效日沒有书面通知持续三年停用,一旦被别人明确提出“撤三”申请办理,该商标logo将将会被依规撤消。
(5)注册商标人应避免其商标注册变成通用性名字。商标注册变成其核准应用的产品通用性名字,一切企业或是本人能够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撤消该商标注册。
(6)注册商标人能够根据签署商标logo应用批准合同书,批准别人应用其商标注册。批准人理应在批准合同有效期内向型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并申报办理备案原材料,由国家商标局公示。商标logo应用批准没经办理备案不可抵抗善意第三人。被批准人理应确保应用该商标注册的产品质量,务必在应用该商标注册的产品上标出被批准人的名字和产品原产地。
(7)以商标注册权质押担保的,出质人和受托人应签署书面形式担保物权合同书,并相互向国家商标局明确提出担保物权备案申请办理,由国家商标局公示。
3、商标专用权的维护方式
行政部门方式
对侵害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个人行为,被告方能够商议处理,不肯商议或是商议不了的,注册商标人或是利害关系人能够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举报,恳求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对侵权行为案子开展依法查处。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对并未构罪的侵权行为案子做出行政处理,对因涉嫌构罪的侵权行为案子移交司法部门追责侵权人的刑事处罚。
司法部门方式
对侵害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个人行为,注册商标人或是利害关系人能够还可以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根据审判程序,维护保养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