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转让核准的程序
1、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①转让人是否是商标权人;
②是否有权出让商标;
③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
④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
⑤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
⑥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
⑦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
⑧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⑨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3、商标局审查结束,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受让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话,需要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转让,商标局将书面告知,转让人及受让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