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家电产品是指需要外接电源的家庭日常生活使用或类似用途、具有独立功能的并与人身有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将电能转化为动能或热能,涉及人身的安全、卫生、健康的小型电器产品。本文所指小家电产品的编码见附件一(含原已是法检的小家电产品)。
(二)对出口小家电产品企业实行登记制度。小家电产品出口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出口小家电生产企业登记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应的出口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如产品企业标准、国内外认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有关产品获证文件。
(三)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小家电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验证,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必须的安全项目(如抗电强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及特定产品特殊项目)的检测仪器和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