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目的
(1)欧盟原有化学品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在REACH 法规颁布之前,欧盟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是由不同时期的指令和法规拼凑起来的。之前欧盟以1981年为节点将化学品分成了两类:“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所有在1971 年1 月1 日至1981年9 月18日之间己上市的化学物质称为“现有化学品”(列入欧盟商用化学物质库),共有100,204 种;在1981年之后进入市场的化学品称为“新化学品”(超过3,800种)。欧盟规定“新化学品”进入市场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但是,对“现有化学品”却无此要求,这种差别造成的结果是:人们对“现有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信息的了解非常缺乏。欧盟对在市场上被大量使用的141种高产量“现有化学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其中仅3%的化学品进行了测试,测试信息和安全信息的缺乏增加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的风险。
另一方面,对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主要由政府承担,这造成了风险评估的缓慢、繁复。从1993 年起,仅有140 个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000吨的化学品被选择作为优先进行风险评估的物质,但只有约70 个
化学物质得到了终评估报告。为了提高评估效率,欧盟将证明化学品可以被安全使用的责任由政府转由工业界承担以确保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被消除或得到充分的控制。
其次,由于涉及新的化学物质,现有的体系也已经阻碍了研究和创新。对于生产数量低至10 kg的新化学品也需进行繁复的测试,使得欧盟的化学业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滞后于美国和日本的同行。
(2)REACH 法规的主要目的
欧盟颁布REACH 的两个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在2001 年2月出版的《欧盟未来化学品发展战略》整个框架中确认七个主要实施目标:
1.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 保持和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3. 预防内部市场的分裂;
4. 增加透明度;
5. 与国际接轨;
6. 促进非动物实验;
7. 符合欧盟在WTO 下的国际义务。
检测项目
至十七批SVHC候选物质名单详见以下链接:至十七批SVHC候选物质清单
● 2008年10月,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15项;
● 2010年1月,第二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13项;
● 2010年6月,第三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8项;
● 2010年12月,第四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8项;
● 2011年6月,第五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7项;
● 2011年12月,第六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20项;
● 2012年6月,第七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13项;
● 2012年12月,第八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54项;
● 2013年6月,第九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6项;
● 2013年12月,第十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7项;
● 2014年6月,第十一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4项;
● 2014年12月,第十二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6项;
● 2015年6月,第十三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2项;
● 2015年12月,第十四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5项;
● 2016年6月,第十五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1项;
● 2016年6月,第十六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4项;
● 2017年6月,第十七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共计1项;
● 持续更新……
2008年10月28日,ECHA发布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非金属产品169项检测
2016年6月20日,ECHA正式公布1种物质作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至此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上SVHC物质已增加至169种,合计15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