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顾名思义,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即申请人可以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请费。并不是有些申请人理解的,申请专利是不要钱的。该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费,该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管费,这个还是不能少的。
在申请费用减缓的时候,需要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应写明减缓理由,如果是个人申请费用减缓需要写上年收入,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如果是公司申请费用减缓的,需要提交公司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申报表,请求减缓专利费用。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目前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部分年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