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3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2001年第33号公告《第1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其中,目录第10大类“照明电器”1001小类即是“灯具”(包含台灯),也就是说台灯属于3C认证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要做3C认证。按照《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满足以下条件的台灯都需要做3C认证:
1、电光源、电源电压高于36V和不超过250V的可移式通用灯具;
2、灯具的电源方式包括:电源线、带插头、器具插座;
3、通过带插头的电源线连接到电网电源的灯具,可以用蝶形螺钉、钢夹、挂钩方式固定到支承物上的灯具,徒手可以很方便地从支承物上取下的灯具。
台灯3C认证流程:
1、申请受理;
2、资料审查;
3、送样和样品接收;
4、样品测试;
5、工厂审查;
6、合格评定;
7、证书批准;
8、证书打印领取寄送。
3C认证时间周期
认证时间周期一般为样品和资料齐全4周,正常情况1个月类拿证,工厂检查拿证后的3个月类,工厂检查为2周,;CCC证书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