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使馆的有关规定,贸易出口商办理使馆认证时须知悉:
1、使馆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和白色产地证(需用阿文填写,机打、手写均可)一起认证。
2、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3、学历应办理非实体公证。
4、闽、粤、琼、桂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
5、香港出具文书送驻香港领事馆认证。
为什么货物出口的相关文件需要办理科威特使领馆认证,科威特大使馆盖章,科威特领事馆加签?
答:货物出口相关文件做科威特大使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由国内公司自行编写盖章出具的商业合同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科威特使用,科威特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将拒绝接受,科威特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科威特驻华使(领)馆确认。而科威特驻华使(领)馆也没有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工作人员签字属实,科威特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科威特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科威特国(The State ofKuwait),通称科威特。位于亚洲西部波斯湾西北岸。与沙特、伊拉克相邻,东濒波斯湾,同伊朗隔海相望。海岸线长290公里。科威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居全球第四位,科威特的石油、天然气工业为国民经济主要支柱。1971年3月22日中科建交。建交以来,两国关系稳步发展。中国支持科威特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科威特在解决海湾战争遗留问题上的合理要求。科威特在涉台、涉疆、人权等问题上给予中方坚定支持。近年来,中国与科威特友好合作关系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保持各层次友好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