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on充电器ic授权总代理

更新:2020-12-21 16:00 编号:9494476 发布IP:219.133.100.104 浏览:13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合通泰电子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深圳市合通泰电子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911831673
报价
人民币¥0.15元每个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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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和工业路华丰互联网创意园A503
联系电话
0755-82965240
手机
18145855552
联系人
刘先生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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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销售代理就是代理商品的销售业务。它是常见的代理类型。销售代理按代理商是否有代理权分为代理与一般代理,按代理商与厂家的交易方式分为佣金代理与买断代理。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代理商的价格决策权受到一定限制。佣金代理方式又分为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和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法律意义上纯粹的代理关系。销售代理商仅为国外厂商在当地推销其产品,并在厂商授权下,以厂商的名义与当地顾客签订买卖合约。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厂家指定,代理商销售产品后,向厂家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在交易过程中,代理商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货,即不从厂商购买产品.只是起媒介交易作用。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根据厂商制订的价格范围(有一个上、下浮动率),加上自己的佣金费用作为产品售价,向顾客推销产品,与客户订好买卖合同后,该代理商向厂商订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口代理产品。待收到客户货款后,代理商从货款中扣除佣金汇给厂家。由于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进口货物,它与厂家的关系实际上是买卖关系,而非代理关系。买断代理商与厂家是一种完全的“买断关系”。他们先自己支付货币向厂家进货,销售。买断代理商所承担的风险更大,他们对产品的销售价格拥有完全决定权,其收入来自买卖的差价,而不是佣金。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买断代理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理商,倒与经销商颇有相似之处。他们之间的主要差异是买断代理商与原厂家的代理合同中,常规定代理商有广告宣传义务,而经销合同中,经销商没有广告宣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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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1日
法定代表人王丽霞
注册资本200
主营产品电容 二三极管 电感 IC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五金塑胶制品的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深圳市合通泰电子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10多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己成为全球一家领先的电子元器件代理经销商。公司紧随全球市场发展趋势,在香港及大中华地区、深圳广州、上海、北京、成都也相继设立办事处,以帮助公司拓展中国市场的业务。合通泰代理经销品牌完整,村田(MuRata)、三星(SAMSUNG)、基美(KEMET)、台湾友顺(UTC)、长电、LRC、NXP、TI、ON等等超过30余品牌;产品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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