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生物安全的定义
光性物安全是指各种灯和灯系统(包括各种发光器具)所发出的光不能对生物(主要是人体)产生有害的辐射影响。
按辐射的波长及人眼的生理视觉效应又可以将光辐射分为三个部分:紫外辐射、可见光和红外辐射。
二、为什么要做光生物安全
近年来的光生物学研究表明,光辐射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不管是紫外光、可见光红外光,在照射不当的情况下,就会对人体的生理产生直接或潜在
危害。
紫外危害:对眼睛:光致角膜炎、光致结膜炎、白内障。
对皮肤:红斑(短期) .皮肤癌(长期)
蓝光危害:视网膜炎。
可观与红外光危害:灼伤、红斑效应、白内障。
三、光生物安全的依据
与单一波长的激光系统相比,对灯和灯系统的光学辐射危害的评估和控制更为复杂。
为了评估-一个宽波段光源,例如弧光灯、白炽灯、荧光灯、阵列灯或灯系统,需要确定在距人Zui接近的一一个或多个点上由光源发出的光辐射的光谱
分布;其欺,光源的尺寸或投影的尺寸必须在视网膜危害光谱区加以说明:Zui后还要确定辐照度和有效辐亮度与距离的变化关系。
制订了标准IEC/EN 62471(GB 20145)来评估灯和灯系统相关的辐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