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著作权在我们看来是一样的意思,确实有这么个说法,也确实能够这么定义,但版权和著作权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版权”和“著作权”这两个词在词源上有很大不同。"版权"是英美法系的一个概念,其本意是"复制权",目的是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作品而损害作者的经济利益。英美法系国家从不将版权视为一种所谓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而是作为一种鼓励和刺激作品创作的公共政策产物。雇员在受雇期间为完成雇主委托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亦被视为雇主的财产而非雇主的财产,作品的版权由雇主享有,一些英美法系国 家甚至规定雇主在这种情况中被视为作者,著作权的重点也是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长期以来,作品被视为作者的财产,但与作者的精神和人格关系不大,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一样自由转让"。
著作权法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其原意是作者权。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将作品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体现,而非普通财产。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更注重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版权转让有许多限制。一般来说,人格权的转让和放弃是不允许的,有些大陆法系国家甚至不允许转让著作权。同样,对于雇员为完成雇主指派的任务而完成的作品,雇员仍可获得原著作权权,雇主只能通过合同转让或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著作权。
随着两大法系国家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两种法系制度相互借鉴、相互融合,"著作权"与"版权"之间的概念差异正在缩小,著作权制度与版权制度的差异并未消失。我国的法律主要借鉴日本的法律,日本被公认为德国的法律体系,德国是一个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版权"和"著作权"是我国的同义词,但仍然是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特点使用的,它表面意思相同,但本质上却实有差异。
| 成立日期 | 2018年03月1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文阶银 |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商标,专利,版权,VAT注册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商标、版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及咨询;法律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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