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需要缴纳的额度是多少
1、增值税:
月销售额不到10万,或季度不到30万免征;超过这个额度,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率征收。
2、个人所得税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延缓到2021年缴纳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前提,需要按规定进行申报。
实行简易申报的个体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第1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3、其他方面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已缴纳的,可以申请抵减或退还。
2)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个体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承租非国有的,鼓励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3)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个体户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瑞财税提醒您:
一定记住记账、报税!个体户在报税时(月度15日或者季度15日之前,本次是8月15日前),需同时申报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经营所得,三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