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
窗口办理条件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申请人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深圳市户籍。
窗口办理流程
1.单位申请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要求整理材料后,提交到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2-14号综合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申报”板块,进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提交申请。
2.受理
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照申报材料清单,检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确保无材料缺失,按要求核查原件。
3.审核
审核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对存在疑问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审核已发放期数、金额,对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金额进行扣减,核算本期应发金额。4个工作日完成。(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项内)
4.审批
审核单门审批同意发放奖励补贴,确定申请人资质、应发期数、金额等信息。1个工作日完成。
5.办结
审批通过,业务办结。符合发放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项内)
6.送达
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部门按程序办理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温馨提示:自2018年8月1日起,奖励补贴(含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完成申报后无需到窗口递提交书面材料。续发是指同一个高层次人才证书,此前已成功申领过不少于一笔奖励补贴,提起发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