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周我们说到在三亚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一些电商卖家开始跃跃欲试,想去海南注册公司,想吃口香饽饽。
那么,海南真的这么“香”吗?
我们今天再讲讲这个话题,看完了相信你就有结论,要不要去开海南公司了~
2020.7.31,海南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我们早就发过解读,今天,再来重点说两个点。
一、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比正常的25%少了10个点,要想享受15%所得税率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属于鼓励类产业
发改委在2019年发布了鼓励类产业目录,基本上属于农业、电力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
海南也会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但目前尚未出台。
基本上,咱们跨境电商这种“贸易行业”是不太可能符合了~
2、需要在海南建立“实际管理机构”
很多电商卖们可能想着去海南自贸港设立一个空壳公司,没有办公室,没有人员,那这样行不行呢?
目前来看,不太可行。
公告要求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公司,需要有实际的业务经营,或者属于实际的管理机构,即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卖家问起这件事,我会比较推荐如果你真的要在海南招人、在海南有一些些业务,那可以赶紧注册;如果不是,只是想搞个空壳公司,那还是请三思而行~~
二、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三大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务童鞋或者之前上过我们课的童鞋都知道,如果你用内陆公司(比如深圳公司)控股,投资香港公司,香港公司的利润(当然是税后利润)再分红回深圳母公司,要按25%的大陆税率减去在香港已交的税金再补交一道。
没办法,谁让咱们的税制本身就是“全球征税”呢。
海南的这个政策一出,好了,用海南公司注册香港公司,那香港公司给海南的公司分红就不用再交一遍税了。
的确是利好!
如果你打算分回来的钱就在海南当地使用,或者再投资,很推荐你用这个政策降低所得税。
很多人会想,如果我用深圳公司控股海南公司、海南公司再控股香港公司呢?那我把钱再分回深圳,这样走一道(根据之前的政策,居民企业之间分红本身就是免税的),岂不是也省了好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