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负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也可委托工商所(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二、适用范围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四)不属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换言之成都个体工商执照申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材料规范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委托办理的,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四、简化措施 (一)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予以当场办结。
(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的,出具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的书面说明,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登记机关通过政务网站(如红盾信息外网)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关于支持和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合作股份”工作的意见(试行)》政策要点村委会具有出资主体资格,可以出资设立公司、集体所有制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不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