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业务如何办理?深圳保税区转厂办理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国外龙头企业落户我国,并引来许多相关企业与之配套,形成了相应的\\\"结转链\\\",即从原料生产到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口的多企业连锁结转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始加大向国内其他加工贸易企业采购生产原材料,以代替从境外进口,于是企业之间的转厂越来越频繁。仅去年一年,深圳关区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转厂的货物总值达148.18亿美元,结转报关单近40万份。由于转厂涉及到保税货物在企业之间流转,为防止企业借机\\\"飞料\\\",海关的监管比较严密,手续相当繁琐。
但由于深加工结转涉及面广,周转量大,时效要求高,现行以合同为单位的监管模式和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要求。结转环节较多。在正常情况下,转出、转入企业办理一次结转手续需要一周,至少要跑4次海关。转出与转入企业之间配合的难度很大,结转企业要凭双方手册到转入地海关办理手续,双方报关员和手册要在场。还经常发生因品名、编码、计量单位不一致而无法办理转厂的情况。
1、转入企业填写进口报关单,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结进口报关手续后,转入企业应于当天通知转出企业到转出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2、转出企业接到转入企业通知后,持本企业的《手册》、出口报关单、《申请表》、外汇核销单等资料向转出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结转企业必须按海关规定的报关单填制规范正确填写报关单。
结转进口报关单的运输工具栏填写"其他";备注栏填写:转自+对应的出口手册号码;
出口报关单的运输工具栏填写:"其他"+转入+对方两位关区号+对应的结转进口报关单号码;备注栏填写:转至+对应的进口手册号码。
4、结转进、出口报关单的申报商品序号必须一一对应,同一法定单位对应的数量必须一致。例:进口报关单的申报商品序号1为海绵1,000公斤,序号2是鞋中底2,000公斤。出口报关单则必须与此完全一致。即只能申报2项商品,且序号1必须是海绵1,000公斤,序号2是鞋中底2,000公斤。
很多时候,企业在节省了物流费用、报关费用,但在进口税务估算有很大的出入。其二,进口操作的过程,没有很大的可比性。多数进口物流的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滞期和单证出错的原因,导致产生很多的额外费用。其三,进口时间过长,导致货物周转过慢,对于货主来说,无疑等于进口成本大增。基于此,如何保持进口物流成本的Zui小化分析,建议货主不能停留在物流合同的报价上。
广东加工贸易是由香港在粤企业始发的,至去年底在全省加工贸易企业中港商还占有四成,其经营方式从Zui初的来料加工装配,逐步转向深度加工和高科技产品生产,呈现出产业链条长、企业间配套生产密切等新特点。上游企业的制成品成为下游企业的半成品或料件进行深度加工。企业之间产品深加工结转就成为加工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海关统计,目前加工贸易企业70%以上是外商,70%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深加工结转业务,去年全省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总值达374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的三成。
在广东境内海关统一实施的转厂监管新模式,重点是建立以"一次审批、分别报关、自动结转、重点核查"为主的深加工结转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结转计划的审批手续,由双方海关两次审批改为只由转入地海关一次审批(转出企业只需向转出地海关报备)。
2、结转报关手续的办理,由双方企业到转入地海关办理改为分别在主管海关办理。
3、电子数据的传输,由合同备案数据传输改为报关单数据传输。
4、结转的审核,由人工审核为主改为计算机自动审核为主。
5、完善结转的风险管理,加强对货物的实际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