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公司

更新:2021-03-23 05:00 发布者IP:113.16.44.96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理文检测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深圳市房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263087508
报价
人民币¥3.00元每平方
关键词
连平县建筑质量鉴定,连平县房屋验收鉴定
所在地
深圳市龙华区
手机
13760222958
项目经理
李工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连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报建审批、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参建有关各方依照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专项验收。该专项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前提条件,其作用等同于规划、环保和消防等专项验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3.2施工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质监机构应在受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7个工作日(大型、重点及工艺技术较复杂的工程为15个工作日)内抽查完毕,并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3)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质量验收手续。
  (4)监理单位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6)建设单位在计划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包括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3.3 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施工质量验收: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电梯检查合格文件;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0)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1)消防验收合格证;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建筑外观改造或建筑 装修产生荷载的变化或引起结构改变时。当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评估:
(1)因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 ,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
(2)因材料、环境等原因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影响安全或使用的劣化、老化迹象时;
(3)因相邻工程影响 ,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
(4)使用功能或局部结构改变 ,对结构安全性有影响时;
(5)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 ;
(6)其它对其结构安全性产生怀疑的情况时 。

连平县建筑质量鉴定,连平县房屋验收鉴定。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房屋安全检测
连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公司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理文检测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林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厂房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地基基础检测鉴定,幼儿园安全检测鉴定,宾馆酒店安全隐患检测鉴定,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厂房验厂验收检测鉴定,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厂房楼面裂缝安全检测鉴定。
经营范围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厂房验厂检测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
公司简介深圳市理文检测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科学、严谨、专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诚信为本,信守合同,按时按质提交房屋鉴定检测报告,十多年来所完成房屋鉴定项目普及广东、新疆、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福建、安徽、江苏、江西、山东、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陕西等全国各地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各省、市、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房屋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地铁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