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规范对澳门机动车入出珠海市横琴新区行驶的管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内容,澳门机动车是指在横琴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以及在横琴投资的澳门商户(含在澳门的境外商户)所拥有的9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申请条件和标准由珠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商广东省公安厅和驻珠海海关、边检等部门制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后实施。申请入出横琴行驶的澳门机动车,经珠海市人民的机构审核后,向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相关手续,行驶范围于横琴。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向珠海市人民的机构如实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和申请人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记者梳理发现,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入出横琴行驶的,申请人应当在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届满前将车辆驶离横琴、返回澳门,并重新提出申请。驾驶人应当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内地有效驾驶证,遵守内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安全、文明驾驶。
据了解,2016年,珠澳两地签署了《关于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明确了“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开放策略。2016年12月20日第一辆澳门机动车出入横琴。今年7月,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的配额放宽,总额增至5000个。
今年是落实“珠澳合作开发横琴”要求的开局之年,从横琴口岸新旅检区域开通启用、澳门单牌车便利入出横琴到“澳门新街坊”项目加快建设,珠澳合作愈发深入,也为“一国两制”实践注入了新的活力。
横琴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珠澳双方政府将根据配额使用情况、口岸通关及外围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尤其是广大澳门居民的需求愿望,适时适量增加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配额数量。